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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天津市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4]7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9-30
实施时间: 2014-9-30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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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会计师事务所、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津财会[2012]8号)和《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津人才办[2014]1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启动2014年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企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范围为我市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岗位的技术骨干,包括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注册会计师类领军人才选拔范围为我市从业注册会计师中诚实守信、年富力强、潜力较大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申报我市会计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担任过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职务,或从事过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设计、重要课题项目研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注册会计师类不限专业)。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申报注册会计师类领军人才如条件特别优秀的股东(合伙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5.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英语水平达到四级或同等水平)。
  (二)申报我市会计领军人才,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包括通过全国或本市合格分数线),或者业绩特别突出且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
  2.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含5年)且担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具备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选拔程序
  (一)提出申请。具备条件的会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企事业类)》或《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注册会计师类)》(可到“天津会计”网站www.tjkj.gov.cn、“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下载)。
  (二)资格审查。各区县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事业类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市财政局推荐人选,市财政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准许参加选拔考试。各会计师事务所对注册会计师类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推荐人选,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准许参加选拔考试。
  (三)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为全市统一命题。
  (四)确定人选。市财政局根据笔试、综合评价及面试总成绩择优确定培养人选。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企事业类报名地点:市财政局会计处(和平区曲阜道4号721房间)。
  注册会计师类报名地点:市注协培训部(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7室)。
  具体报名事项请登录“天津会计”、“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看。
  (二)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5日上午8:30-12: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14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一)企事业类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纸质申请表一份,下载并填写电子文档后,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jkjc@;
  2.企事业类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或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外语能力等级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
  4.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发表专业著作的原件及封面、封底的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册会计师类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纸质申请表一份,下载并填写电子文档后,用A4纸打印,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zxpxb@ ;
  2. 注册会计师类报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专业资格和水平的证书、相关外语能力等级证书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同底照片(2张);
  (三)联系方式。
  企事业类联系人:解莹,联系电话:23303768.
  注册会计师类联系人:杨东海,联系电话:23247223.
  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是我市为贯彻落实《会计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高我市高级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协助我们做好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企事业类)》和《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注册会计师类)》电子版请登录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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