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修订浙江省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4]2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3-6
实施时间: 2014-3-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5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局(宁波不发):
  为进一步加快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步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现将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下发的《浙江省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1]391号)第七条修改为:“养殖场(户)、省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申报相关材料,于每年3月10日前报送其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各地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调查和核实后,填写后备母牛补贴资金申报表。”第八条修改为:“对符合条件的后备母牛的数量、业主,由申报单位所在区域农业主管部门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当地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在每年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附养殖场(户)明细清单、汇总数。”
  其他条文不变,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
  2014年3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 深财建[2013]27 2013/4/2
纺织压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财工字[1998]28 1998/1/1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2009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 杭财告[2011]1号 2011/1/21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清 厦财企[2012]25 2012/5/4
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对2009-2011年黑龙江省等4省 黑财农[2012]84 2012/7/5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报废老旧汽车更 渝商委发[2011] 2011/8/30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内河船型标 浙财建[2014]60 2014/6/6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 2014/2/25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中央财政第二批政策性农业 财金[2018]1596 2018/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