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出]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个人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12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7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14号)公布的数据,现将个人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缴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2013年度我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60元,300%为12780元。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4%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但超过12780元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二、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2013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1120元,3倍为153360元。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2014年度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153360元以内(含本数)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31日废止。
  特此公告。
  2014年3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4] 2014/5/28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4/4/11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财产 云国税发[2000] 2000/4/1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0/1/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0/3/19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 渝财公告[2023] 2023/12/2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上海市2019年 上海市财政局国 2020/6/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暂行 川国税发[2002] 2002/11/2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 深国税函[2003] 2003/3/4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民政厅关于 山西省财政厅国 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