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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七号
发文文号: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七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3-12-16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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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12年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24786户、会计师事务所1618户,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涉及817.61亿元。
  各地财政部门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采取联合联动的方式,切实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加强联动合作,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通过组织“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扩大了检查覆盖面,增强了检查影响力;通过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有效整合了检查力量,提高了检查成效。二是全面公示公告,有效扩大监督影响。33个省级财政部门、1000多个地市和县区财政部门借助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方式,将检查名单、重点、内容等进行了查前公示;24个省级财政部门、900多个地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将检查处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三是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各地财政部门注重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监管,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强化质量控制、完善内部治理、增强风险意识,切实提高执业水平;坚持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企业的双向延伸检查,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各地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积极财政政策实施,选择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检查:一是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各地选择发电、煤炭等地方能源企业开展检查。二是配合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各地选择了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企业开展检查,并延伸检查相关部门和单位。三是为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各地选择了承担粮食收储、运输、加工、销售等业务的单位开展检查。四是围绕促进财政预算管理,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绩效评价等,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检查。五是积极探索“小金库”治理常态化,通过会计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小金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六是围绕完善会计监督机制,按照“五年轮查一遍”的要求,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力度。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但检查也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执行《会计法》和相关制度不到位,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缴纳税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分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违规问题,少数单位还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未统一核算、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结余亟待清理、挪用专项资金等;部分中小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白条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人员无证上岗、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其中追缴税款7.25亿元,对单位处以罚款4034万元,对115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了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执业准则,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审计执业质量逐步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同时,部分中小事务所内部管理较为薄弱,质量控制存在缺陷,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执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部分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个别事务所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事务所管理薄弱,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未健全和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存在自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少数事务所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共对122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等行政处罚,其中对山西方华、吉林松原鹏程、江苏昆山保信、陕西格林等4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同时,对21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13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8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3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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