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关税[2013]7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0-15
实施时间: 2013-9-29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关税 消费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的相关政策,现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3]53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90号)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三、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四、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除上述进口税收政策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属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分别执行现行相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
  本通知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0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关税[2016]71 2016/1/1
关于第二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 财关税[2017]21 2017/8/1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政策 财关税[2021]15 2021/1/1
关于执行“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 署税发[2017]15 2017/7/27
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财政部海关总署 2016/4/1
关于取消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免税额度管理的通知 财关税[2019]52 2019/12/17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8]49 2019/1/1
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16]70 2016/1/1
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项的通知 工信厅联财[201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