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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会[2013]21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0-8
实施时间: 2013-10-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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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京财会[2013]10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北京市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政策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各区县按统一要求组织并负责本考区的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报考人员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门科目,可以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4年北京市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下半年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北京财政网站通知通告。
  二、应试对象范围
  凡符合《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要求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即可认定报名成功,无需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可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9:00开始至11月29日17:00结束。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1月18日9:00开始至11月30日17:00结束。
  (二)考试时间安排采取工作日与双休日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区县安排工作日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区县(详见报名信息表)。若选择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试的区县,报考人员还应当在“工作日考试”与“双休日考试”之间进行选择,一旦选定不能更改。
  (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市财政局不安排补报名。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14年无纸化考试从2014年3月22日开始至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考试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占用的双休日不安排考试,考试时间顺延。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报考人员考试时间是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一旦确定不能更改。
  五、收费标准依据
  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1]396号),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科80元,三门考试科目共计240元。
  六、考试科目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题覆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中所有知识点,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综合题五种类型。无纸化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排列、组卷并生成,各科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
  七、考试方式及查分
  按现行系统设置,考试为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门科目考试。三门科目全部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网上查询成绩时间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
  八、准考证打印安排
  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21日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http://kuaiji.bjc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九、证书颁发领取
  报考人员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门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者到各区县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内容。
  十、考试纪律要求
  在严格执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实施办法》的同时,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信息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8日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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