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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属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监[2013]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3-25
实施时间: 2013-3-25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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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管企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促进省属企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第1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开展2013年省属企业会计信息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管企业(名单见附件1)及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下简称省属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会计管理工作。
  1.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 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5. 是否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6. 2012年会计年报是否符合财政部统一规定编报。
  (二)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
  1. 2012年经营和财务情况;
  2. 2012年度税款清缴情况;
  3. 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如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超概算投资等;
  4. 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收入(含国有资产收益)上缴规定,如隐瞒上缴、截留代收或不缴少缴等情况;
  5. 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的行为;
  6. 是否有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7. 是否有将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等行为。
  8. 其他需说明事项。
  (三)检查年限为2012年会计年度,如有需要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此项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巡查督导和重点检查三种方式。省属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本企业及下属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出整改。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在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期间,将组织力量对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巡查督导工作,进行实地巡查和督导,收集各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安排。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年底结束,其中自查自纠工作于5月31日前结束。
  四、自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财政监管,强化会计监督,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落实、促进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以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有重要作用,对于强化政府和社会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也具有治标治本的双重作用。各省属企业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实施本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企业要指定1名财务主要负责人和1名具体经办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3月31日前将《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络表》(见附件2)报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省属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及所属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完整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个部分:一是介绍本企业整体会计管理工作情况;二是说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方式等主要做法;三是对照此次通知上的自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说明发现的问题;四是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总结自查成效;五是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企业本部逐级填列汇总自查表(详见附表1至4)。
  (三)自查报告报送要求。请各省属企业将撰写的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格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发送至gdsjdc@)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下属企业的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格由各省管企业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审核、收集,在省财政厅进行重点检查时提供给检查组。自查通知发文和自查表格可登陆省财政厅http://www.gdczt.gov.cn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监督检查局”路径下载。
  五、巡查督导及重点检查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将汇总后的自查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并根据自查完成情况确定巡查督导和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巡查和重点检查通知另行下发。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重点检查单位将对外进行查前公示、查后公告。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胡焱鑫  联系电话:020-83170377;83170017。
  传真电话:020-83170323
  附件:1.省管企业名单
  2.201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联络表
  3.附表1 本部及下属独立核算单位基本情况表
  4.附表2 省属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5.附表3 银行账号情况自查表
  6.附表4 会计信息质量自查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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