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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发文文号: 陕西省财政厅会计监督检查公告2013年第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3-11
实施时间: 2013-3-11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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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2年,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采取“统一布置,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对我省部分煤炭、粮食企业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展了联动检查;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省财政厅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组织开展了对全省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检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共对1,435户单位实施了重点检查,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24户,行政事业单位1,180户,民营企业73户,会计师事务所35户,其他单位23户。在联动检查中,共计检查煤炭企业24户,粮食企业78户,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89个。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我省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较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规范,恶意造假问题逐渐减少,会计信息质量逐年提高,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和相关执业准则,风险意识显著增强,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审计执业质量明显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质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信息质量方面
  (一)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个别单位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少数单位财务人员不符合任职资格,一些单位会计科目运用不当,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凭证附件不全,记账凭证无制单、记账、财务主管等人员签章,装订不合规,一些国有单位多头开设银行账户。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费用不实。一些单位奖金、津贴、加班费、培训费、补助费、授课费等,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违规计提绩效工资,少提、多提费用补贴,多列、虚列管理费用,违规预提维简费、企业安全生产费。二是利润不实。一些粮食企业多计提预计亏损、虚增补贴,跨期计提以前年度补贴。三是存货不实。个别粮食企业将代储小麦计入库存,个别煤矿企业库存不实。四是补贴收入核算不实。个别粮食企业多提财政补贴,将支付代储小麦费用直接冲减财政补贴收入。五是短期借款核算不规范。六是资产管理不严格,核算依据不充分。七是往来账款挂账,未及时清理。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账务处理不及时。个别单位日常经费开支实行先按原始票据支付现金,定期汇总编制记账凭证;多笔不同经济业务汇总编制一张记账凭证,突击记账,个别单位跨年度报销费用等。二是公款私存, 大额使用现金。一些粮食企业在粮食收购期间为了便于现金结算,违规以财务或管理人员名义开设个人账户存储粮食收购资金。三是挤占中省专项经费,超标准发放补贴。四是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决算超预算,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五是税费计提不规范,缴纳不及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六是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不及时。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个别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廉租房补贴发放不到位、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
  二、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缺乏约束力,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执行风险导向审计测试不到位,工作底稿缺失;三是往来款项审计函证资料不全,固定资产审计缺少监盘表或手续不完善;四是质量控制逐级复核工作无相应的工作底稿,报告审签表填写不规范,仅有签名,无明确的意见;五是审计工作底稿格式不符合新准则要求,复核人员也不履行签字手续,业务约定书和管理层声明书包含要素不完整,签章手续不全;六是一些事务所会计岗位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记账凭证中负责人、会计、出纳人员签章不全,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个别事务所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系统业务报备。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分别采取下达整改通知、财政监管函、责令调账、补缴税款、罚款和暂停执业等措施,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全省共督促44户企业补缴各项税款计1,452.08万元,对183户企业罚款计247.19万元,吊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1人,暂停执业5人,撤销会计师事务所1家。
  特此公告。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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