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表及缴纳2013年度会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评协[2013]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4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注协,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2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及交纳2013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中评协[2012]218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资产评估机构2012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和2013年度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12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均需按所属级次(省级或市州级)报送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一)2012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报送将继续沿用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并采用网上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种方式。用户登录中评协网站,进入“行业管理信息平台—G平台软件下载”栏目,下载G网络桌面(IBD完整版)并安装,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按说明步骤在网上填报2012年度会计报表。登录用户名及登录密码与去年相同,2012年批准新设立的评估机构在软件下载和安装完成后,打开软件,先点击“注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经省评协授权后即可登录编报报表。根据中评协的要求,各评估机构除通过网上报送2012年度会计报表外,还须通过该系统打印整套纸质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审计报告上报省评协。
  (二)报表报送截止时间:网络报表和纸质报表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3年3月10日,中评协网络系统将于2013年3月10日自动关闭。
  三、报送要求
  (一)各评估机构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不得瞒报、虚报业务收入。同时必须按中评协规定的报表种类和报表格式填报,不得错填、漏填报表和财务指标,同时还需按要求上报财务状况说明书。
  (二)市州注协向省评协报送的报表包括:市州注协行业汇总报表说明、市州注协2012年度评估行业汇总指标明细表(附件1)及市州注协2012年度评估行业收入结算统计表(附件2)、所辖各评估机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各单位通过网络上报的各项财务指标数值与上报省评协的纸质报表必须一致。
  (四)为了解和考核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情况,评估机构应在报表中反映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情况,对于已购买执业责任保险的机构,应在年报中予以说明,并提交执业责任保险保单的复印件。
  四、2013年度会费缴纳
  (一)会费的计算和缴纳
  2013年度会费的缴纳按照《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湘评协[2012]40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以上一个会计年度的收入总和为基数,按1%的标准计算缴纳团体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1000元/人/年,各机构按2012年12月31日在册的执业会员人数为基数,计算缴纳个人会员会费。各评估机构按属地管理原则,将会费分别上缴省评协或市州注协。
  (二)会费缴纳时间
  各市州注协、省直各评估机构,应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会费足额缴入省注协账户(会费须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必须以单位账户汇款缴纳,不得现金缴款,并将银行汇款回单传真至0731-85165237。
  收款单位: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585957350631
  开 户 行:中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五、其他事项
  为配合我省年检工作的开展,各市州注协、省直各评估机构,应于2013年3月10日前将年检费足额缴入非税账户。年检费标准为:100元/人/年,各评估机构以2012年12月31日的执业会员人数为基数,计算执业会员年检公告费,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年检公告费分别上缴省评协或市州注协。各市州注协、省直各评估机构不得现金缴纳年检费,可持银行卡至省评协财务室现场刷卡缴纳,或以单位账户名汇款缴纳至如下非税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回单传真至0731-85165237。
  收款单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609358084893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各单位在会计报表填报或会费上缴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评协财务室联系。
  联系人:刘倩熙、张镇
  联系电话:0731-85165237。
  附件:1、市州注协2012年度评估行业汇总指标明细表
  2、市州注协2012年度评估行业收入结算统计表
  2013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湘评协〔2013〕4号附件.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行业会计报 桂评协[2012]79 2012/12/18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交纳2011年度会费及汇总上报20 苏会协[2010]17 2010/12/28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报送2010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 晋注评协[2010] 2010/12/30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08年度会计报表及交纳20 深注协秘字[200 2009/2/3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编报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吉注协[2012]1号 2012/1/4
关于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质量进 财监字[1999]23 1999/2/25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1年度会费缴纳及2010年 2011/1/7
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9/1/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金融类]编制2007年度 沪财会[2008]16 2008/3/7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会 鲁会协[2019]10 20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