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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PE管焊接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5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12-24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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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PE管焊接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质监财函[2012]299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我省PE管焊接考试收费标准问题复函如下:
  一、我省PE管焊接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特种设备检验验收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1]443号)规定执行。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600元/人、PE管热熔对焊接(BW-J-D)1900元/人、PE管电熔承插焊接(EW-Z-C)750元/人。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变更《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12358),接受社会监督。考试收费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期限2年。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12月24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闽价费[2015]10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5-4-14
实施时间:20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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