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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人社办发[2012]3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2-14
实施时间: 2012-2-1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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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公务员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直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区直各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
  2012年是 “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和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新一轮全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现就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人社部门要着眼培养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促进继续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和培训的时间,落实和完善继续教育“三挂钩”制度,从而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突出创新能力建设。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12个重点领域和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法律、咨询、会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食品安全、旅游等9个现代服务业,开展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知识和新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工作。
  (二)2012年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培训按照《关于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通知》(内人社发〔2011〕24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内容主要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继续教育基地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直属单位要按照要求,安排部署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证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三)各盟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今年公共知识课程培训教材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发行部联系办理教材征订。专业课培训内容由各盟市人社部门商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确保本年度继续教育工作保质保量全面完成。
  二、认真做好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及盟市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10号)要求,组织开展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二)加强各盟市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各盟市人社部门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继续组织好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发整合和评估认定,此项工作要求在年底完成,并提交评估认定总结报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不定期对各盟市开展继续教育基地评估认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培训,拓展对外合作领域
  (一)继续实施“511人才培养工程”。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兼顾专业领域的需要,继续实施好“511人才培养工程”国内和国外培训工作。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征集2012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选题的函》(人社厅函〔2011〕727号),结合我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的实际,拟举办两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
  1、拟在呼伦贝尔市举办内蒙古农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研修目的是进一步掌握当前畜牧业及草原科学的发展趋势,提高我区畜牧及草原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2、拟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高级研修班。研修目的是了解当前全区生态环境发展趋势,学习生态环境优先发展理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审验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继续教育审验工作,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以及公共科目的学习年限情况进行审验。凡参加2012年职称评审、考核评优及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到各级人社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审验手续,经审验合格后取得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方可参加评审、评优及聘任续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区直及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工作。
  继续教育审验工作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 20日,办理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验证人员花名册一份。
  凡参加2012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公共课40学时,专业课80学时);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和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公共课32学时,专业课64学时)。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公共课12学时,专业课28学时)。
  在职期间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依据有关证明,视同完成学制相应年份的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8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五、有关事项
  (一)继续教育工作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应充分认识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尽早部署,保证2012年我区继续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工作。参加2012年区直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学员,修完所学课程内容并且必修课考试通过后,下载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人事人才培训网打印),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2年登记页上,提交专业课培训基地审验。各继续教育基地在进行专业课学时登记时,要一并将学员继续教育公共课中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时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总学时内。各区直基地要认真做好2012年继续教育公共课网络学习登记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由学员所在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或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统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审验卡。各培训基地或单位在办理审验卡时,须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提供《继续教育培训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进行备案。
  (三)包钢、大兴安岭林管局、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公共课须参加网络培训,专业课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登记验证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办理,驻盟市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培训及证书登记验证由所在盟市人社部门办理。
  (四)《继续教育证书》的申请领取工作,由自治区直属单位人事部门或继续教育基地统一办理,并提供申请函和人员花名册各1份,对初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应在花名册上注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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