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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财会[2012]1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8-14
实施时间: 2012-8-14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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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晋单位,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组织实施《山西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我们制定了《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2012年度的选拔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考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2、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附件1
  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适应和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的通知》和《山西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以会计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创新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坚持高标准、高层次培养要求,有效提高会计人才的职业素养和财务管理能力,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
  二、培养目标
  (一)基本目标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立足国际前沿,创新培养机制,严格科学管理,培养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以及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促进山西省会计人才整体素质和会计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具体目标
  从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在充分考虑全省会计人才现状和现有培训能力的基础上,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培养100名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其中,企业类70名、行政事业类20名、注册会计师类10名),并从中择优选择50名优秀学员同时完成山西财经大学EMBA学位教育。
  三、组织领导
  山西省财政厅负责部署、规划、指导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为便于协调组织,设立“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下称“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山西财经大学负责承办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教学等具体工作。
  四、项目特色
  (一)系统研修财会前沿知识,提高管理综合素质,拓宽国际视野,培养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
  (二)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与高级管理学位教育结合,创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模式。
  五、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2、从事财会实务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3、1962年(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二)专业条件
  1、企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须在我省境内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或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
  2、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须在省直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或市直部门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副处长及以上职务,且具有会计师以上(含)职务或资格。
  3、注册会计师类会计领军人才须在我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具有项目经理以上职务或主持大型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
  六、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表可通过“会计之星”网下载);
  (二)所在单位推荐;中央及省直企业和单位由本人所在单位签注意见直接向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推荐,市级及以下企业和单位申请人员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向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推荐。
  (三)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四)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取。
  (五)参加EMBA学位项目的学员,在入围领军人才的基础上,要同时满足EMBA报考基本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龄8年以上),并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培养过程
  (一)培养周期为3年。
  (二)培养方式。分为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及交流学习三部分。
  1、集中培训。每两月集中培训一次,每次3-4天。内容包括课程讲授、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
  2、在职自学。每次集中培训结束时,“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和山西财经大学要向学员布置在职自学任务,包括阅读经典著作与指定书目,撰写读书笔记、学习心得、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在整个培训周期的前两年内,要求每位学员提交上述学习成果不少于6篇(项),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交流学习。组织学员到知名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进行访问交流;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的省际间经验、技术和人才的交流合作;鼓励学员取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实现会计领军人才可持续发展。
  (三)分班管理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分两个班管理:
  1、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50人,下称“人才班”)。该班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部规定课程的学习。培养周期届满,对于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学员,由省财政厅颁发“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2、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EMBA学位班(50人,下称“学位班”)。该班学员除完成“人才班”学员应修全部规定课程外,还要加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EMBA研究生学位课程。学员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还须撰写符合规范、达到质量标准的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同时可获得“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四)教学地点:约80%的课程在太原完成;约20%的课程在国内或国外游学。
  八、教学内容
  (一)指导原则
  1、以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为指导,教学、研修高级会计人才应具备的财会专业前沿理论知识和管理前沿理论知识。
  2、以学员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以案例教学为主要手段,学以致用,解决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经济改革、企业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二)课程设置
  1、“人才班”和“学位班”共同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商务英语
  管理素质模块课程:管理沟通与领导力\会计职业道德
  基础管理模块课程:会计职能管理模块课程: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金融市场与投资\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与成本控制\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财政预算与预算会计
  其他培养环节:入学引导教育\专题讲座\移动课堂
  2、“学位班”加修课程:
  管理思维\管理经济学\现代管理创新\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组织理论与组织行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伦理
  九、考核管理
  1、建立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和学员档案,对学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办法,引导学员按照培养方案完成培训任务。
  3、组织、引导学员参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
  4、实行淘汰机制。每半年对学员进行一次考核,对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未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调研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等成果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省会计领军人才办公室”将劝其退学,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5、建立持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了解学员完成培训后的职业岗位变化,为测评培训实施效果提供基础数据。
  十、学员待遇
  (一)证书
  学员培养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与环节,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由省财政厅颁发“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学位班”学员可同时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证书。
  (二)后续待遇
  获得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学员可推荐列入山西省优秀人才行列,享受山西省优秀人才待遇,可优先承担省级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和省会计学会科研项目;可择优聘任为省级会计管理咨询专家;择优纳入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库和企业内部控制咨询专家库;择优向大型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以及知名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使用。
  十一、培训师资
  授课教师团队由国内外一流的专家学者、著名企业高管、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十二、培养费用
  (一)“人才班”的培养费用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二)“学位班”的培养费用为每生20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40%,学员单位和个人负担60%。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

相关附件:
附件2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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