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契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契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12]23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1
实施时间: 2012-6-21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51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
  为全面准确执行税收政策,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规范契税征收中纳税期限不统一的问题,现将契税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全省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收管理具体问题的通知》(豫财农税字〔1997〕第53号)以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如何确定契税滞纳金计征时间的批复》(豫财办农税〔2005〕23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前,各地凡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要认真进行清理纠正,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省局拟于2012年9月份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 2022/7/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 2016/5/13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19年度申报纳 皖税办函[2018] 2019/1/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24/12/3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度申报纳 黔税办函[2021] 2022/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2016/1/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申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2/7/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2015年各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问题 2015/1/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1/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纳税期限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