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发票领导登记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5]10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5-6-6
实施时间: 1995-6-6
失效时间: 2006-4-3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6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全国增值税工作会议讨论意见,现将有关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简称专用发票)领购制度的问题通知如下:
  各地要严格专用发票的领购登记制度。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在发售专用发票时,要同审核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结合起来,纳税人当月购买专用发票而未申报纳税的,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要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实行限量、限面额发售专用发票;对已领购大面额版式发票的企业,在二季度内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清理,发现其经营规模与领购发票面额版式不符的,一律收缴,更换相应版式发票使用;要确定专人发放、专人负责登记;今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不得委托给企、事业单位,更不得雇用临时人员承办发售管理业务。凡在专用发票发售环节出现问题的,一定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企业领购的专用发票要求其必须妥善保管,对那些不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的企业,除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半年内不得使用、领购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的处罚。对企业申报丢失的专用发票,如发现虚开、代开的,该企业还应承担偷税、骗税的连带责任。
  以上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国税发[2006]6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06-4-30
实施时间:2006-4-30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采用二维码便捷开具增值税发 2017/7/13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7/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4/5/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发票有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3/12/27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统一发票申领监控规则的温 2018/8/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应用二维码便捷开具增值税发 2017/7/12
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8/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辽 2018/8/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7/8/1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 201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