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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会[2012]50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6-27
实施时间: 2012-6-2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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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市各城区财政局: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及省财政厅《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和《关于同意〈杭州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浙财会[2011]48号)等规定要求,我市自 2012年下半年起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进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的各项规定。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方式
  无纸化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网上订书、快递送书;考场安排遵循本月报名、次月考试,自选考场、报名即考。从2012年7月1日开始第一场报名以后,考生在每月1-10日可随时登录浙江省会计考试网(http://kjbm.zjczt.gov.cn)和杭州财税网(http://www.hzft.gov.cn)进行报名、交费、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失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形式、题型及考试时间
  无纸化考试一律实行计算机上机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题、实务题、案例题等,考题覆盖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办会〔2009〕10号)中所有知识点,试卷由无纸化考试信息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卷生成。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采取三门科目连续考试,每科中间不作休息,考生可以连续进入下一科考试,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四、考试成绩
  考生可在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浙江省会计考试网和杭州财税网查询考试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合格证书。
  参加无纸化考试的成绩,《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需一次性同时合格方为有效,《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未通过的,在前两科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成绩有效期内,允许单独补考。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
  参加杭州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格,符合领证条件的考生,可在成绩有效期内,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合格成绩,自公布之日起8个月内有效。
  六、其他事项
  1.考场设立录像监控系统,对考试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备份监控录像,杭州市财政局对考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相关监控录像将作为处理违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2.收费标准。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科目,每科目35元;《会计电算化》科目40元,考生报名的同时在网上交纳。考务费交纳后(除多交外)不予退回。
  3.2012年12月31日前,每名考生暂限一次无纸化考试报名机会(《会计电算化》除外)。
  4.考试辅导教材。为了便于考生了解掌握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提供有关专家根据最新制度和政策法规编写了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考生可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自主选择是否需要订购相关考试辅导教材。通过网络订购的教材一律采取快递方式寄送。
  5.安全保密工作。考点管理部门应加强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要强化所有上岗人员保密安全意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发生计算机及其网络泄密事件,确保考试管理信息安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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