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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应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统的通告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12]5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4-5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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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2年4月1日起,在我市(十区两市)范围内正式应用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统。
  特此通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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