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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卫办规财函[2012]237号
发文部门: 卫生部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60
评论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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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部属(管)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综函[2012]3号),将组织开展中央单位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2009-2010年财政票据的使用情况组织自查,并配合财政部做好重点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政票据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单位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按照要求,逐条核对检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行纠正,并填报书面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扎实做好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财政票据和相关材料送交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检查,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第二阶段重点检查工作。
  二、具体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在2012年4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报送我部规划财务司。报送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
  联系人: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韩晔
  联系电话:010-68792705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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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小编   2012年3月29日
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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