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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评协[2012]1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2-22
实施时间: 2012-2-22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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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1]19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具体情况,现将我省资产评估机构报送2011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会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会计决算报表的报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外省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均须填报本单位会计报表。2011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网络报送将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软件及相关说明请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中“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下载。
  各资产评估机构在网络报送完成后,请致电协会财务室询问是否合格,合格后通过该系统打印整套纸质报表,经单位领导签字及加盖公章后,连同评估机构缴纳会费明细表(在辽评协网站中“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及年度审计报告于2012年3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至省评协。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阅读软件说明,及时准确地完成报送工作。
  二、关于年度会费的缴纳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缴纳年度会费,会费缴纳截止时间为3月10日,我会不收取现金,请将团体会费、个人会费电汇至省评协账户,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团体会费、个人会员会费金额。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账    号:21001460008050001919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支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欢
  联系电话:024-2349672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
  邮编:110002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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