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费[2011]15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8-23
实施时间: 2011-8-23
失效时间: 2013-8-22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519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的有关规定,并考虑你厅推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投入成本较大的情况,按照“以考养考”原则,现将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为事业性收费,收费的执收主体为组考的各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
  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资金,用于题库开发建设、网上报名系统开发、考试系统建设维护和培训、计算机考场建设、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监考、印制及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相关工作。
  三、收费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共有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收取一科考试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四、你厅接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组考的各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到同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规定对考试科目数及考试收费标准在收费点进行公示。使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入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导游员资格考试 京发改[2016]15 2016/9/2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 粤价[2012]76号 2012/4/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制定统计专 2022/4/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批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新计价费[2002] 2002/12/12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尔滨机场货运延伸服务收费 黑价经[2012]12 2012/5/1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 2013/7/1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室内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标准的通 沈价审批[2012] 2012/6/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 闽价服[2011]38 2011/9/27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皖价费[2005]30 2005/11/28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水产干部学校省海洋 闽价费[2011]36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