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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先进事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11]11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0-25
实施时间: 2011-10-2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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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财政部在全国开展了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本次评选活动已遴选出了 33名候选人(四川有2人入选),并即将进入候选人公示和公众投票阶段。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号召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及行业全体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宣传2011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注册会计师系列)候选人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激励作用,弘扬正气,营造崇尚诚信和“比学赶帮超”的创先争优氛围,勤奋敬业、开拓创新,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使大家能更好地学习、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省注协将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免费发放刊登有本次评选活动候选人先进事迹的中国会计报(特刊)作为学习资料。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所从业人员踊跃参与对候选人投票,通过公众票选,进一步展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候选人风采。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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