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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会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财库[2004]35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4-9-1
实施时间: 2004-9-1
法规类型: 会计人员委派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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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发[2003]46号《南昌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会计代理记账工作,我们制定了《南昌市会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南昌市财政局办公室
  二OO四年九月一日
  南昌市会计代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发[2003]46号《南昌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区础上,对我市人员少、经费数额不大的单位,取消单位会计,实行会时代理。为保证会计代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行会计代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经济领域深化改革和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必要手段。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止奢侈浪费、严肃财经纪律、节约单位人力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机构及职责
  会计代理工作根据政府文件由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会计服务(代理)中心承担,人员从市财政局下属单位挑选责任心强、素质高、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过会计电算化培训的人参加;配备自动化办公设备、应用网络财务软件系统进行各类财务数据处理。会计服务(代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单位委托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内容有: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编制季度财务分析报告、财会政策传递、日常电话咨询、根据单位专门授权,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以及单位委托办理的其他会计业务。
  三、实施范围
  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25人以下、经费数额不大的单位原则实行会计代理。对于不属于以上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需要也可申请会计代理。首批会计代理单位名单附后。
  四、基本原则
  会计代理遵循“三不改变”原则,即不改变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不改变单位的资金审批使用权、不改变单位的财务管理权。对不符合财务财经制度并有可能引发审计和财务风险的经济活动事项或凭证,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及时提醒单位,并按单位反馈意见处理,财务责任由单位承担。
  五、实施时间
  首批南昌市会计代理工作定于2004年9月1日正式运转,单位财务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31日
  六、工作要求及移交
  纳入会计代理的单位2004年9月1日前与会计服务(代理)中心签订会计代理协议,并指定一名报账员作会计代理工作的联系人。报账员应熟悉报账员岗位职责和遵守报账程序。并做好本单位财务与会计服务(代理)中心的衔接工作。
  (一)各单位移交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前必须做好本单位财务清理工作:
  1、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清查后的固定资产实物余额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余额要相符。
  2、对本单位的财务往来进行清理,做到该收回的及时收回,该支付的及时支付,同时对财务往来的款项内容,余额进核对,确保数额无误。
  3、做好本单位2004年8月份会计账务和会计报表,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二)各单位在财务清理的基础上将应移交的会计资料于2004年9月8日前交南昌市会计代理服务中心:
  1、《银行账户及余额明细表》;
  2、《2004年1—8月总账科目发生额、余额表》;
  3、《暂付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4、《暂存款(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5、《固定资产明细表》;
  6、《收入支出明细表》
  7、单位内部相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8、单位授权财务审批人、报账员签章样式;
  七、报账员报账程序
  1、单位报账员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分三次(资料少的也可每月一次)必须将本单位发生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附件个)(贰份)交会计服务(代理)中心。会计服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被代理单位传递过来的原始凭证摘要与金额、数量之间核算数字有无差额,大小写是否相符,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是否相符,核对相符由会计(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原始凭证汇总表上签字后返还一份给单位。
  2、单位报账员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上月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并交给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
  3、完成交接后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依照《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我市有关财务规定用财务软件,于次月3日之前做好会计电算工作。
  4、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记账人员完成记账工作后将生成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经费支出明细表)及单位所需要有关资料,打印出来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于会计制度规定日报送单位和其他相关会计报表使用者。
  5,每年年度终了,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负责打印出委托单位完整连续的全年账薄,与会计凭证一并存入会计代理中心档案柜。隔年再移交给委托单位保存。
  八、单位报账员岗位职责
  1、遵守《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遵守财经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2、负责本单位的费用报销等报账业务,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提供单位审批手续齐全、分类归集的原始凭证,同时填报数据准确的原始凭证汇总表。
  3、负责单位个人所得税的及时申报上缴,按规定及时将单位各项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预算提出单位每月的用款计划以及打印签发支付凭证等。
  4、负责登记本单位存款、现金流水账、公费医疗个人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账,做到登记及时,数据规范准确。
  5、负责与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核对单位收支账和资金结存余额,认真核对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编制的会计报表
  6、负责根据单位人员变动情况,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变更手续。
  7、负责保管本单位的备用金、各种支票和有价证券,并负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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