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置换土地使用权税收处理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1995]5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11-20
实施时间: 1995-1-1
失效时间: 2009-8-26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47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量的土地进入市场,当前有较多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试点、转换经营机制和“三废”市政动迁等,利用土地级差,采取将本身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置换,现对有关税收处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企业通过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并与受让方签订动拆迁补偿合同取得的补偿收入,属于土地出让金的部分,主要用于“七通一平”及补偿企业的损失等,可暂缓征收营业税,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企业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但考虑原有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对营业税可扣除市政“七通一平”费用和停工损失后的余额计征,其停工损失每年按在册人均定额核定,现暂定为每人每年1.5万元。土地增值税可扣除补缴土地出让金(指由企业支付,如属于受让方支付的不得扣除)、市政“七通一平”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余额,按分档税率计征。
  三、对列入市政“三废”迁建,国家和市政重点工程动迁计划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可暂缓征收营业税,免征土地增值税。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属于市政府立项批准转换经营机制、移地重建或被兼并的特殊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应征的土地增值税,经财税机关审核后,实行先征后退。
  四、企业提供土地并按国家规定作价投资联营,从联营体税后分得的利润作为投资损益处理的,不征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企业采取参建、联建、合作建房等形式以土地使用权换得房产,同时未用货币结算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换取的房产价值进行核定后,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征收营业税(扣除项目可参照第二条),暂缓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企业以土地和房产与外商合作经营,其土地和房产不作投资,也未发生转让,对税后分得的利润可凭主管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不征营业税。如果无证明或者属于税前分得的利润以及其他不论何种名义取得的收入,应作租赁收入征收营业税,其中房产部分取得的收入还应征收房产税。
  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问题。对企业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补偿收入,列入市政“三废”迁建、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动迁计划的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属于市政府立项批准转换经营机制、移地重建或兼并的特殊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可由财税机关审核后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他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扣除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应转作其他业务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
  七、以上企业是指除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外的内资企业,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有类似置换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可比照办理。
  八、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营业税以取得收入日期为依据,土地增值税以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日期为依据。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法[2009]9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8-26
实施时间:2009-8-2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征免土地 琼地税函[2010] 2010/7/1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京财税[2013]20 2013/10/9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转移土 京地税地[2001] 2001/8/2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黔地税函[2006] 2006/6/13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典当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闽经贸综合[201 2013/5/10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琼发改收费[200 2007/9/1
海口市关于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价格标准的规定 1998/9/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 黔地税发[2008] 2008/5/7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 2016/4/19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问题的批 吉地税函[2009] 20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