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3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24-11-18
实施时间: 2024-11-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法对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商品范围见附件。
  抽查检验工作按照《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63号修订)执行。
  本公告发布后,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2号2020年第95号2021年第60号2022年第60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海关总署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实施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
  一、进口商品:学生文具、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
  二、出口商品:儿童玩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2022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2/7/13
关于开展2021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