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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0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发[2002]10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事局
发文时间: 2002-9-16
实施时间: 2002-9-16
法规类型: 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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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关于200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发〔2002〕100号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财务部门: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财会考[2002]16号)的安排,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现将200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
  (一)申报初级资格需参加《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并且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这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二)申报中级资格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四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三)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外省市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应由原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2003年5月24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2003年5月25日
--
--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
--
14:00-16: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总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2年底。
  四、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于9月28日、29日到各指定报名点购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按报考手册的规定要求填涂报名信息卡,同时认真填写《申报表》、在《申报表》指定位置贴本人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像片两张,在报名信息卡上贴与《申报表》上相同底版的二寸像片一张。
  《申报表》应交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审核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后,加盖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印章,同时,在《申报表》上像片的左下角加盖本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骑缝印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或街道的,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在北京地区单位工作、户口关系不在本市的外埠人员,由受聘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持《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和身份证、会计证、毕业证书等证件(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001年或2002年已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持《申报表》(无须本单位盖章审查)、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原件和该年度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001年或2002年已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也可从9月25日开始,登录北京人事考试网(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规定要求在网上在线填写《申报表》,并用A4纸打印,不需填涂报名信息卡,在网上打印出的《申报表》上规定位置按照要求贴好照片,持此《申报表》、2001年或2002年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到报名点直接办理报名交费手续;同时,凡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的人员,无须到报名点办理考试报名手续,可以直接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报名时间:200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六、报名及考前辅导地点:
  (一)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组织报名单位
报名点所在单位名称
地      点
联系电话

东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院)
朝内北小街甲113号
64723695

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东城区东四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65231174

北京市东城区职工业余大学
朝阳门外潘家坡1号
65537445

北京财经学校(本址)
鼓楼东大街宝钞胡同21号
64056935

西城区财政局
北京市西城区京诚会计培训学校
西城区西四北大红罗厂25号(西四中学内)
66116860
66169359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8号
66515198

国家经贸委培训序列单位职业经理研究中心
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3号楼
68391281
68391280

北京市电子工业干部学校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4号
66175258
66170834

北京市财政教育培训中心
西城区西内玉芙胡同11号
62271847

崇文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崇文分校
崇文区永定门外大街30号
67221427
67221825

宣武区财政局
北京市物资贸易职工学院
宣武门外储库营胡同19号
63015204

现代经济贸易培训学校
枣林斜街55号(一八一中学内)
83537075
83537006

朝阳区财政局
北京中华会计函校朝阳分校
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4号(金叶大厦往北150米)
85964495

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
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对外经贸大学计算机楼)
64492030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朝阳区东直门外左家庄北里2号
6460823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朝阳区红庙金台里2号
65976366

北京市机械局干部培训中心
朝阳区潘家园东里21号
67742642

北京市纺织党(干)校
朝阳区团结湖南里17号
85964907
85965912

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培训学校
朝阳区定福庄西里1号
65793437
65793321

海淀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海淀分校
知春东里15号楼
62557101
62542884

财政部科研所培训中心
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
88191427
88191499
88191498

网上报名试点
网址:WWW.BJHDCZ.GOV.CN

丰台区财政局
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西四环南路58号(望园西里27号)
63840528

石景山区财政局
北方工业大学
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68839287
88911262

门头沟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门头沟分校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51号
69844198

房山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房山分校
良乡西路14号
69385969

大兴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大兴分校
大兴区国税局东侧二楼
69246760

昌平区财政局
昌平区财政局
昌平东环路中段
69746311

顺义区财政局
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新顺南大街17号
69461955

通州区财政局
中华函校通州分校
运河大街玉桥西路甲53号
81514001
81516532

怀柔区财政局
怀柔区财政局
怀柔区青春路22号
69650029

平谷区财政局
平谷区财政局
府前西街18号
69961606
69965500-2306

延庆县财政局
延庆县财政局
延庆新城街8号
69102469
69143147

密云县财政局
中华函校密云分校
密云东源里十巷
69043782

燕 山
燕山财政局
燕山燕房路50号
69346179

亦庄财政局
亦庄财政局
隆庆街甲3号
67889640
67880047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万源路西里26栋
68381456


  北京市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63057401。
  (二)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单位:

组织报名单位
报名点所在单位名称
地点
联系电话

东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财贸管理干部学院
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
65231246
65231174

北京教育学院实验培训中心(原实验大学)
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
64267389
64250663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分院)
东城区朝内北小街甲113号
64042491
64722233-培

西城区人事局
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西直门内大街南草场街22号
66117165
66117166

北京工商大学培训中心
西城区复兴门外白云西里13号
63462052

崇文区人事局
崇文区职工大学
崇文区板厂南里5号
67134065
67121979

宣武区人事局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宣武区陶然亭路53号
63520854
63521133-335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东区)
宣武区右安门内大街79号
63265086
63576037

朝阳区人事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朝阳区红庙金台里2号
65976364
65976366

北京市计划劳动管理干部学院
和平街北口惠新东街5号
64918613
64941627

朝阳社区学院
朝阳区雅宝路5号
65005721

海淀区人事局
中央财经大学
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62288611

海淀区职工大学
海淀区北四环西路11号
62347020
62341115-233

联大应用文理学院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62004510

北京科技大学
海淀区学院路30号
62332876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航天二分校
海淀区永定路52号院113楼
68386043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培训中心
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航天桥西南角)
88191427
88191497

北京化工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海淀区紫竹院路95号
68906260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北京建工培训中心
东城区新中街11号
64165149

丰台区人事局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丰台区万源路西里26栋
68381456
68384647

丰台区卫生学校
永外景泰西里12号
67212950

丰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63808414
63813957

石景山区人事局
石景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石景山区杨庄东路66号
68871056
68863630

门头沟区人事局
门头沟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69843949

房山区人事局
房山区人才市场
房山区良乡西路14号
69365740
89350237

大兴区人事局
大兴区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街15号(大兴区政府927房间)
61298597

昌平区人事局
昌平区人才中心
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69745266

顺义区人事局
顺义区人事局考试中心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
69469584

通州区人事局
通州区成人教育中心培训部
通州区玉带河大街54号
69551297

怀柔区人事局
怀柔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怀柔区青春路24号(区审计局二楼)
69624663

平谷区人事局
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平谷区建设西街7号(平谷区党校四层)
69970247

延庆县人事局
延庆县人事局科干科
延庆县西街1号
69102756

密云县人事局
密云县人事局职称管理科
密云县鼓楼西大街24号
69041577


  北京市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64161760,1605700(声讯咨询电话)。
  需要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前辅导的人员,可在报名时自主选择上表中所列的单位参加辅导。对非上述指定辅导点的考前辅导,其质量我们不予负责。
  七、关于考试用书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200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仍使用2002年度考试大纲。两个级别六个考试科目的考试用书《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02年度考试用书的基础上,调整、勘误后重印出版,同时,将调整、勘误内容单独印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初级资格)》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中级资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仍使用2002年度出版的版本。
  教材的征订按下列办法进行:
  (一)2002年度已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并使用了指定用书者,可持成绩通知单,在报名时办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中级资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调整说明(初级资格)》征订手续,也可以重新征订新印制的指定用书。
  (二)首次参加中、初级资格考试,需征订指定用书者,可在各指定报名点按规定办理征订手续。
  征订工作由考前辅导院校负责。对非指定单位出售的考试用书、参考书及习题集等非指定用书,其内容和质量,我们不予负责。
  2003年会计资格考试用书:
级别
书名
出 版 单 位
定价(元)

初级

资格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科学出版社
15.00

经济法基础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5.00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

中级

资格
中级会计实务(一)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5.00

中级会计实务(二)
15.00

财务管理
15.00

经济法
经济科学出版社
15.00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4.00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八、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通知本系统或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并协助做好有关报名工作。本通知刊登在北京人事人才信息网(网址: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上,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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