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外商投资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资函[2012]9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2-1
实施时间: 2012-2-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97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2012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时间,年检内容为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检。
  二、联合年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联合年检工作,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在宣传培训、督促审核、汇总分析以及对未按规定参检企业的处罚等各个环节联动合作,努力提高企业参检率,确保数据质量。
  三、联合年检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减少收取纸质材料。各部门间应加强年检数据共享、提高企业数据上报便利性。年检结束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年检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四、开展电子签章试点工作的地区,应在确保资金支持前提下开展工作,不得向企业摊派费用。
  五、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检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财务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进行鉴证和填报相关数据。
  六、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检各参检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七、联合年检各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年检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年检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检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对联合年检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水平;要加强对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丰富年检数据利用形式和发布渠道,运用年检数据开展专项分析,切实提升年检数据使用价值,为政府决策服务。年检工作结束后形成总结分析报告,于2012年7月31日前报国务院各主管部门。
  附件: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2012版)

相关附件: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2012版).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简化北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7/27
关于停止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的通知 财企[2001]664号 2002/1/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 0001/1/1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的 财办会[2003]8号 2003/3/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 鄂国税发[2003] 2003/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承接 京国税函[2001] 2001/2/16
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 2019/3/1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房 津国税外[2000] 2000/10/1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外商投 2010/3/10
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重庆市外商投资 201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