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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11]85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1-24
实施时间: 2011-11-24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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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组织部、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局),各县(市)组织部、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兴业战略,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会计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部署,贯彻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吉人才组字[2011]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吉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会计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要大力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我省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吉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目录
  一、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基本原则
  (三) 发展目标
  三、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 重点培养造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人才
  (二) 重点培养造就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注册会计师拨尖人才
  (三) 重点培养造就具有国内较高影响力的会计学术带头人
  (四) 重点培养和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
  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 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管理
  (二) 强化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地位和职能
  (三) 建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和评价机制
  (四) 加强高级会计人才能力素质提升
  (五) 造就高素质注册会计师人才
  (六) 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
  (七) 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八) 优化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九) 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十) 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
  (十一) 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十二) 建立会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十三) 发挥会计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机构职能作用
  (十四) 充分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
  (十五) 推动会计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
  (十六) 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保障
  (二) 加大资金投入
  (三) 健全评估体系
  (四) 营造良好环境
  为适应吉林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需要,落实人才兴业战略,提高会计人才素质,提升会计工作水平,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09-2020)》和《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吉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会计人才发展规划”)。
  一、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会计人才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加强我省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会计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不仅关系到提高会计行业核心竞争力,也关系到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更关系到我省人才结构的调整和人才兴业战略的有效实施。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强会计管理,健全会计法规制度,严格会计人才评价,强化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一是会计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49号)为基础,制定印发了《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办法》、《吉林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培养办法》、《吉林省注册评估师培养办法》,确定了选拔机制、培养机制、教育机制、管理机制。二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初步形成。建立了以省财政厅政策指导、各级财政部门组织落实、会计行业协会、会计学会、大专院校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会计人才培养管理机制。三是会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止2010年年底,全省共有会计从业人员20.7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会计人员4819人。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3500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1716人。四是会计人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稳步提高。会计人才整体素质较大改善,会计人才学历结构不断优化。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绝大多数会计人才具有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并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会计硕士、博士。会计职业领域已从传统的记账、算账、报账为主,拓展到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战略规划等高端管理领域。五是会计人才成长与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随着人才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会计人才在推动企事业单位现代化管理、提升企事业单位核心竞争力、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未来10年是吉林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人才强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我省大力推进“三化”、“三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吉林省的振兴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形势的发展对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同样提出了迫切的要求,亟需大批会计人才为经济建设服务,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会计人才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关键性作用,认识到会计人才的竞争已经成为国家、地区和单位间竞争的焦点之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部署,大力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克服我省会计人才学历、职称结构不尽合理、高层次会计人才缺乏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深化改革,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努力开创我省会计人才工作新局面。
  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大力推进会计人才战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和布局,创新培养使用模式,形成育才、选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以打造高层次会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支持。
  (二) 基本原则
  我省会计人才发展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服务发展,以用为本;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
  1、服务发展,以用为本。把促进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人才发展以用为本,把用好用活人才作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积极为会计人才拓展事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2、健全制度,创新机制。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会计人才发展的动力,建立健全与省情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体现会计人才价值的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会计人才建设各项制度,营造会计人才发展的宽松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会计人才的创造力。
  3、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加大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力度,以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工程为重要平台,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具有国内知名度、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统筹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才培养开发,培育会计人才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精神,实现会计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三) 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会计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会计人才队伍,为全面振兴吉林省老工业基地建设提供会计人才支撑。
  1、会计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以上,达到30万人,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会计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会计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80%以上。涉及会计审计实务、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各类别高级会计人才总量增长一倍以上。
  3、会计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继续增加各类别初、中级会计人才在会计从业人员中所占比重,力争使各类别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40:50,会计人才的分布、层次、类别结构趋于合理。
  4、会计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日益健全。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会计人员素质偏低状况有较大改善,城乡会计人才管理机制并轨,会计人才发展机制基本完善。会计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基本形成。
  三、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根据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结合各个领域的实际情况,《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方案》确定了“5151”工程,即未来10年时间,培养5万名以上具有综合分析能力、管理决策能力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1万名以上符合市场要求、有市场预测与分析、经营决策与战略思维眼光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培养5千名以上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优的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培养100名以上具有市场经济理念、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省级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 重点培养造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人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高级会计人才,是指掌握本行业的基本知识,熟悉行业情况、财会业务、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金融税务、市场规则、内部控制与信息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参与战略经营和管理决策、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带动我省会计人才队伍素质的提升。到2015年,新增大型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正高级会计师100人;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人。
  (二) 重点培养造就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注册会计师拔尖人才。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1号)精神,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使用,努力形成领军人才辐射带动、优秀人才奋力拼搏、潜在人才不断积聚、行业队伍人才济济、充满活力的生动局面,为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强大的人才资源保障。到2015年,培养造就20名具有国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拔尖人才;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培养造就20名。
  (三) 重点培养造就具有国内较高影响力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具有国内较高影响力的会计学术带头人,必须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完备的知识结构,能够在国内学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通过会计理论高层次人才培育,促进会计理论和会计教育持续繁荣发展。到2015年,新增会计学术带头人10人;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新增10人。
  (四) 重点培养和开发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从我省会计人才的结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看,在短时间内,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仍然将占我省会计人才总量的较大比重。他们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要加快其他各类各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为单位会计基础管理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形成不同类别和层级会计人才的合理布局,为高级会计人才提供重要储备。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在着力培养高级会计人才的同时,重视会计从业人员、会计初中级人才的培养,促进会计人才资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努力打造一支职业道德水准高、业务娴熟、技能综合、职业判断能力强的会计人才队伍。到2015年实现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5:35:60,到2020年实现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40:50。
  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 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和管理。会计领军人才是高级会计人才中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高端人才。要逐步完善《吉林省会计人才培养办法》和《吉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办法》,重点对企业、行政事业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开展培养。建立省级财政部门主导、依托省内外知名院校、定期集中培训和跟踪管理相结合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会计领军人才选拔机制、培养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使用机制,使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成为长效机制和永久性政策措施。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与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制度、会计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有机衔接,选拔优秀的省级会计领军人才进入国家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积极探索与用人单位建立会计领军人才联合培养机制,让用人单位给领军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舞台。
  积极探索做好会计领军人才与吉林省人才培养相结合,将会计人才培养纳入“吉林省‘双百千万’人才计划”,作为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开发计划的重要内容。组织优秀会计领军人才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举办的培养、培训、研修活动,并在选拔推荐、挂职锻炼、聘任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
  (二) 强化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地位和职能。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是单位主管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承担着经济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工作,应当具备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财会、金融、法律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职能,提升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地位,保证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设置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
  (三) 建立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委派和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总会计师条例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探索政府向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委派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探索建立科学的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评价体系,完善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评价标准,结合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建立开展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资格认证,为用人单位科学选聘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提供制度保障。
  (四) 加强高级会计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高级会计人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分类组织、各有侧重、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托省内外和境外知名院校等,有针对性地对企业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企事业单位高级会计师和财会业务骨干开展会计改革发展前沿问题、先进管理经验、专业会计理论知识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我省高级会计人才的能力素质。
  (五) 造就高素质注册会计师人才。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发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1号)精神,积极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育能够走向全国、为国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或综合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专业服务的需求和人才能力的要求,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并重,拓宽注册会计师的知识领域,改善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发挥行业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创新人才继续教育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倡导事务所大力建设积极向上的人才文化,全面形成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科学机制。强化注册会计师考试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考试工作质量,为行业储备高质量后备人才。加大人才开发宣传力度,制定有利于注册会计师成长的培训、考核、评价政策。
  (六) 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加强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建设,完善评审机制,细化评审规则,确保评审质量。制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强化考务管理,改进考试防舞弊技术,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平和公正。
  (七) 严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在全省范围执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题库、统一标准。切实组织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严格考风考纪,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八) 优化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重视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增加管理功能,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员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会计人员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吉林省会计网站建设,经常更新丰富内容,使会计网站成为全省会计人员服务的交流窗口和操作平台。
  (九) 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实现会计人员知识更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制度安排。要根据《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严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制度,创新和丰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手段,积极采取远程网络化教学、集中面授、集团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类施教、有序发展的格局,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
  (十) 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健全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严格评选程序,细化评选标准,创新评选方法,提升评选等级。继续将全省会计人员评选表彰与省级劳动表彰奖励相衔接,增强会计人才的责任感、荣誉感和成就感,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会计人才培养、成长环境。
  (十一) 加强农村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着眼于深化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治理工作,宣传党和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村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扎实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农村会计和村级财务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养,有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主管财务的村干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会计人员和负责人组织开展财政支农惠农政策、财务会计知识培训,提升农村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农村会计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要参加必要的会计业务培训。在村干部换届选举中,可考虑会计工作的特殊性,保持会计人员相对稳定。
  (十二) 建立会计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建立人才资源统计、供求预测和定期发布制度。要积极创建“吉林省会计人才库”和“吉林省会计人才网上交流平台”。实现人才供求信息有效对接和网上人才交流实时查证功能。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现代会计人才市场体系,实现会计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十三) 发挥会计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机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会计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机构在培养各类会计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课题研究、专题论坛、学术交流等会计文化活动,发现人才、锻炼人才、选拔人才。要以高质量的服务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凝聚会计人才和广大会员,壮大会计人才队伍,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文化建设持续繁荣。改进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满足不同层级会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需求。
  (十四) 充分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着眼于会计理论和实践创新,树立会计行业楷模。着力发现、培养、举荐一批造诣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优秀的会计理论与实务工作者,作为专家顾问,形成会计名家库,发挥会计名家引领作用,为吉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五) 推动会计行业产学研战略联盟。产学研战略联盟是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重要途径。各级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和促进专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紧密合作,积极实施会计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推广以院校教学为主体、以单位实践为补充的会计人才培养模式。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社会责任,搭建会计人才培养平台,推动培养应用型会计人才。
  (十六) 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会计人才培养基地是实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场所。要重视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全省和各地会计人才基地建设步伐,优化管理体制,提升教学能力,充实师资队伍,争创一流会计人才培养基地。要提升教学硬件水平,重视充实师资库、教材库建设,使会计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与会计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培养各类会计人才。
  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保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负责规划的政策指导和督促落实,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应当以本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形成全省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实施体系。各用人单位应当重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会计人才发展梯级结构,为会计人才成长提供必要的平台和支持,保证会计人才持续发展,切实发挥会计人才的作用。
  (二) 加大资金投入。各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和人才所在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为重大会计人才工程和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建立会计人才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和追踪问效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三) 健全评估体系。各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和会计人才用人单位要建立本规划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和指导;要根据反馈信息以及本规划的评估和监控情况,对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位。
  (四) 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各部门应大力宣传国家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本规划的重大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宣传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会计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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