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11]13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0-8
实施时间: 2011-10-8
失效时间: 2013-3-2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438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市局有关处室和各基层局在实际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国税发[2011]80号,以下简称《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作如下补充: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情报或保卫部门向各级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时,所遵守的程序及要求按照《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配合外来涉税调查取证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国税发[2009]53号,以下简称《涉税调查取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级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对于上述单位提出的查询申请,按照《涉税调查取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职责及程序进行办理。
  二、《涉税保密信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青国税发[2013]43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3-27
实施时间:2013-3-27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的通 2018/4/28
关于变更纳税人应用软件技术服务热线号码的通知 2016/2/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人分类 津国税征[2009] 2009/2/10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区范围纳税人跨区迁移有关税务处 甬地税征[2010] 2010/3/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取消A级纳税人认证的公告 2016/3/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 2011/1/1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维护 甘财税[2021]7号 2021/9/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防伪 豫国税函[2009] 2009/5/21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新办纳税人“套 国家税务总局内 2018/6/1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纳税人 20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