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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财税库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纳税服务和国库合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10]294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质矿产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0-12-29
实施时间: 2010-12-29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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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城区、西城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分局、国家金库北京分库代理支库:
  根据中央及我市关于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精神,为确保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后财政、税务、工商、国库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作,现将《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财税库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纳税服务和国库合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财税库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纳税服务和国库合并工作方案
  2010年12月29日
  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财税库等部门联动配合做好纳税服务和国库合并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市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推进、平稳过渡,现就区划调整过程中涉及的财政、税务、工商、国库等部门联动配合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的总体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纳税征管、国库合并、银行清算等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计算和反映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情况,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前后税收征管规范有序、预算管理平稳衔接、财税库银系统稳定、国库资金安全运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为确保首都功能核心区各级各类税源稳定和财政预算收支平稳运行,自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调整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为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原四区的收支预算、收入规划核算计划及税源户征收管辖;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新区人大依法批准的收支预算、年度收入规划核算计划及新的税源户征收管辖。
  二是坚持协同有序的原则。建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国库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调整联动机制,采取“统一时点、同步调整”的方式,有序推进纳税注册登记号码等有关信息变更、国库财务调整、各有关单位业务系统运维管理等工作,确保调整后各项业务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信息的衔接工作
  在过渡期内,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做好新企业与原有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的统一衔接工作,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后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做好纳税服务管理工作
  在过渡期内,市级税务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公告,一是明确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与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纸质版),在四城区合并后仍具有相关法律效力,不再重签,到自然变更为止;二是自发布之日起,原崇文和宣武税务机关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对于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新东城区和西城区设定的税务登记窗口核发税务登记证。
  已按照原崇文区和宣武区行政区划代码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件,不再按照新行政区划编码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原证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做好财税库银联动配合工作
  1.国库合并准备工作
  (1)对现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在2010年12月25日前,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对现有的各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测试、升级、改造,对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和相关业务进行调整,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开展联动配合模拟测试,确保新旧系统之间、各部门系统之间的衔接有序。
  (2)提前停止办理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
  一是自2010年12月28日起,税务部门停办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电子缴税业务,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纳税人必须在上述日期前将电子缴税业务办理完毕。
  二是变更税务、人行横向联网系统相关参数。税务部门于2010年12月29日将税务系统中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电子缴税征收机关和收款国库代码,相应变更为东城区、西城区相应代码,并将原代码停止使用。同时,在税务和各联网银行中将原崇文区、宣武区缴税三方协议(电子版)所属区县进行变更。人行营业管理部于2010年12月31日向总行提交横向联网参数变更申请,停止使用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税务部门征收机关代码和国库代码。
  (3)提前停办纸质凭证缴库业务
  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税务及财政等征收机关自2010年12月28日起停止填开纸质缴款书。
  (4)做好待缴库税款专用户的资金缴存及划缴入库工作
  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税务部门应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待缴税款账户余额全部划缴入库完毕,余额结零。原崇文区、原宣武区代理支库于2010年12月31日将待缴库税款账户进行销户处理。
  (5)做好收入报表及财政库存余额的对账工作
  原崇文区、原宣武区的财政、税务、代理支库做好本年度预算收及财政库存的对账工作。区县代理支库于2010年12月31日完成最后一次对账,生成财政库存报表、预算收入月报、年报,送财政、税务部门签章确认。
  (6)确定新东城区、西城区预算收支参数
  市财政将合并后的东城区、西城区财政体制、预算收入科目分成比例等,提前告知人行国库部门,做好新体制上解额每日按比例上解等准备工作。
  2.国库合并工作
  (1)做好财政支出和集中支付业务参数的维护
  东城区支库和西城区支库于2011年1月1日前,在国库核算系统中增加原崇文区支库和原宣武区支库的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代码等信息。
  (2)划转库存余额
  原崇文区财政局和原宣武区财政局于2010提12月31日将原崇文区支库和原宣武区支库的库款账户余额款项划转至东城区支库和西城区支库,将地方财政库款账户结零,并进行销户处理。所有业务处理完毕后,人行营业管理部在国库核算系统中撤销崇文区支库和宣武区支库。
  (3)国库合并后续工作
  并库后,原崇文区支库和原宣武区支将相关账务和业务档案进行封存,并进行移交;原崇文区支库和原宣武区支库的同城票据交换号在并库后暂时予以保留。
  市级各部门依据本方案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新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级部门具体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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