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
发文时间: 2010-6-9
实施时间: 2010-6-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4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委员会:
  为了规范和加强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71号)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制度规定,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制定了《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文化局
  二O一 O年六月九日

相关附件:
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非物质文化遗 青文广新社字[2 2013/11/2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 沪财教[2012]36 20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