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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农[2011]256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发文时间: 2011-2-28
实施时间: 2011-2-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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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园林绿化局: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的通知》(京政办[2010]20号)的有关规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附件:
北京市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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