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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劳社培[2011]39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2-18
实施时间: 2011-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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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定点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城市的若干意见》(市委[2010]12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提升劳动者素质行动计划,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就业再就业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人力资源市场的用工需求和培训需求,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和服务经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将《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定点培训机构要以就业为导向,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2 、定点培训机构要强化技能实训,技能培训项目的实际操作训练课时原则上要求达到总课时数的60%以上。
  3 、定点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技能需求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培训课时数作20%幅度内的上下浮动,向下浮动的按照实际课时数核拨培训补贴,向上浮动的不予增加补贴。
  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个人申报培训补贴时,实际培训费用低于培训补贴标准的,按实审核拨付。
  4 、开展规定项目以外的培训或开展定向、订单培训须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意,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单独核定培训课时和补贴标准。
  5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08版)》同时废止。 2011年3月1 日前已办班备案的培训项目按原标准执行。
  6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所列职业(工种)名称和证书类型名称如上级部门有新规定时,从其规定。
  7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就业再就业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培训补贴经费申报拨付程序,确保培训补贴经费的使用绩效。
  附件: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相关附件:
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1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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