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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会计事务所申请参与2010年典当年审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1-2-11
实施时间: 2011-2-11
法规类型: 信息公告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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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及商务部有关规定要求,四川省2010年典当企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在年审中的准确性、真实性,经研究,我厅决定指定资质条件较好的会计事务所参与四川省2010年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现将会计事务所入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事务所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二、具有专职会计师7人以上,其中主任会计师及另一注册会计师连续三年从事典当或金融企业相关审计经验;
  三、熟悉《典当管理办法》及典当会计准则;
  四、事务所委派的会计师要工作认真负责,能准确、真实反映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服从省商务厅领导。
  请有意愿的事务所于2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份交省商务厅市建处(501房间)。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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