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价格评估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予青海天健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价格评估机构丙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发改价格[2010]40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5-8
实施时间: 2010-5-8
法规类型: 价格评估类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5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青海天健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省政府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准予青海天健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为丙级综合类价格评估机构,并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予资质认定的价格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价格评估执业要求和范围等开展工作。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主动接受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评估机构服务标准、业务质量、执业范围、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二、价格评估机构须不断改进服务标准和业务质量按时参加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审验、考评及培训。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执业范围、收费标准执行,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价格评估报告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2010年5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应按规定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办理认定手续。
  四、准予资质认定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青海省经济信息网公布,供公众查询、监督。
  电话:0971-8252987
  网址:http//www.qhei.gov.cn
  附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认定四川嘉汇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川价函[2006]28 2006/12/21
2011年第一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 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1/7/2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鲁价认发[2006] 2006/6/1
关于印发《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计价费[1996]26 1997/1/1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参加2011年国家高 2011/10/12
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 工信部软[2014] 2014/3/25
广东省物价局通告2013年第1号 广东省物价局通 2013/1/8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通知 皖价审[2012]15 2012/9/3
2007年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单[第二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0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