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03]181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10-14
实施时间: 2003-10-14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3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3]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该项优惠政策的出台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产生的重大意义,全面熟悉和掌握具体政策,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做好向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和申请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把有关再就业税收扶持政策准确、及时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税局湖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 湘财税[2003]7号 2003/2/24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 津国税所[2004] 2004/1/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再就业税收优惠政 内地税传发[200 2003/9/28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下岗职工 穗国税发[2002] 2002/9/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 桂地税发[2001] 2001/3/1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 冀国税发[2005] 2005/4/1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以下浮销售款方式销售货物适用 浙国税流[2001] 2001/12/19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京财税[2001]5号 2001/1/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 津国税流[2000] 2000/8/21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 云地税二字[200 200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