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12002]7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4
实施时间: 2002-4-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0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黑龙江省邮政局2001年度向哈尔滨市邮政局等邮政企业收取的“收支差额”(详见附表),准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黑龙江省邮政局2001年度向齐齐哈尔邮政局等邮政企业拨付的“收支差额”(详见附表),准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亏损后盈余部分,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附件:黑龙江省邮政局收取和拨付“收支差额”明细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晋国税函[2003] 2003/4/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缴纳企业所得税 皖国税函[2003] 2003/10/29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 浙国税所[2001] 2001/9/1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庆电信菲斯特实业有限公司缴纳企 渝国税函[2003] 2003/1/2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外运辽宁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大国税函[2000] 2000/2/18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 浙国税所[2006] 2005/7/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浙国税所[2001] 2001/9/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省电信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皖国税函[2004] 2004/12/27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铁路总公司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琼国税函[2001] 2001/8/7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通信实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 陕国税函[2001] 20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