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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我市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二[2000]3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9-11
实施时间: 2000-9-1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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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方税务分局:
  最近,我市客运出租汽车的租价进行了调整。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租价的通知》(津价费[2000]458号)规定的租价标准,我们对原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地税二[1999]7号)的附件《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市地方税务局地税二[1999]7号文件的附件〈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同时废止。
相关附件:
客运出租单车定期定额征税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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