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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03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劳社[2004]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3-25
实施时间: 2004-3-25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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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3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2003年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3年,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
  一、劳动就业就业总量增长,就业压力增大。2003年底,全省就业人员3470.23万人,比上年增加35.23万人,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1672.26万人,第二产业942.84万人,第三产业855.13万人,分别占就业总量的48.2%、27.2%和24.6%。全部就业人员中,城镇就业人员822.1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19万人。其中,城镇单位就业人员499.2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71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258.6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71万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86.8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7.91万人,其中企业单位292.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9.97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69万人,登记失业率为3.9%,比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继续得到保障。2003年,我省建立了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改善就业环境。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岗位35.8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3.17万人,其中帮助大龄下岗职工再就业4.47万人。全年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212.0万人次。全省免费为59.33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717.9万元。2003年全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下同)再就业服务中心共有下岗职工26.45万人,实现再就业4.76万人,再就业率为18.0%,比上年下降4.6个百分点,下岗职工再就业难度加大。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有下岗职工15.92万人,再就业服务中心全年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8.75亿元。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和劳服企业、社区就业服务工作取得突破。2003年,全省市辖区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所)360个,1809个社区(居委会)聘用劳动保障工作协助员2944人,为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和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全年全省新办社区就业实体2137个,创办服务型企业、劳服企业、生产自救基地等经济组织482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3.85万人。
  劳动力市场建设得到加强,职业介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全面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广泛开展“一站式”服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全省1729个职业介绍机构共办理求职登记126.68万人次,提供就业岗位119.93万个,提供职业指导服务83.68万人次,介绍成功率为52.6%,其中下岗职工4.98万人次,介绍成功率为51.9%。
  职业培训、就业训练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省开办技师学院8所,4所高级技工学校被劳动保障部列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3家企业、技工学校列为“河北省技师培训单位”,全年培训高级技师、技师2200人。
  年末全省168所技工学校共有在校学生7.39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35.0%。全省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及培训机构全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6.29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9.60万人。全年有19.25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17.39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扩面续保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03年末,全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为410.06万人,较上年末增加8.41万人,增长2.1%。期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41.95万人,较上年末增加7.83万人,增长5.8%。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数119.40万人,社会化管理率为86.6%,比上年增长28.4个百分点。1-12月份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3.54亿元,其中征缴养老保险费87.7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25.00亿元;全年发放养老金100.65亿元,全部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化发放。到2003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91.85万人,管理离退休人员21.6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85万人和1.62万人。全年全省征缴养老保险费26.40亿元,清收历年欠费0.80亿元;同期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支出26.0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为97.0%。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整顿规范工作继续进行。年末全省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232.99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人数达到3.60万人。
  (二)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实施。2003年末,全省11个设区市和144个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3.18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2.75万人,增长15.97%。其中参保职工298.43万人,退休人员84.7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1.03万人和12.55万人。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68亿元,支出17.88亿元,年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2.44亿元。12月底,全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82.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4.08万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3亿元,支出0.95亿元,累计结余0.71亿元。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到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为484.18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6万人。1-12月份共为13.80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不同时限的失业保险待遇。2003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为8.85亿元,其中失业保险费征缴8.6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40亿元,其中发放失业保险金2.64亿元,调剂用于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2.05亿元,用于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助支出0.24亿元。年末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7.38亿元。
  (四)工伤、生育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制度继续深化改革。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45.71万人,全年享受伤残待遇人数0.38万人,1-12月份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330.0万元,支出3880.0万元,累计结余7843万元。12月底,全省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为94.09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为0.43万人。
  1-12月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968.0万元,支出1197.0万元,累计结余5355.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体系和监督举报网络初步建立。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设立了基金监督机构,公布了基金监督电话。制定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暂行规定》。对全省6个市3个险种基金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规范了基金的管理。继续对以往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回收纠正,到年底,全省已收回被挤占挪用基金3860.0万。
  三、工资分配2003年,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全部劳动报酬为559.26亿元,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548.20亿元。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达到11105元,比上年增长11.54%,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189元,比上年增长11.53%,扣除物价因素,分别实际增长9.03%和9.03%。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省政府制定的《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于2003年2月1日起执行,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依法规范,同时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了全省企业工资指导价位。全年对6733户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收入进行了审核,对348户试行企业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上年的年薪收入进行了考核兑现。到2003年底,全省审查工资集体协议达到5223份。全省有478家企业进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6个设区市发布了企业工资增长参考线,9个设区市发布了企业工资指导价位,6个设区市发布了企业人工成本信息。
  四、劳动关系全面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巩固国有、集体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了集体合同制度。年末全省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0.0%以上。2003年全省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减少的下岗职工中有0.87万名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继续增加,办案质量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412件,涉及劳动者1.9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8.6%和23.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98件,涉及劳动者1.1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22.1%和5.7%。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案5384件,结案率为96.6%。
  五、劳动保障立法与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了劳动用工、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三项专项监察。通过日常监察、举报专查和专项监察,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6万户,涉及职工570.0万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62万份,补办社会保险登记2900户,督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2.61亿元,清理风险抵押金302万元,清退童工124人。在年初年末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检查使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餐饮和制衣企业13734户,受理举报投诉案件4154起,涉及农民工26.3万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6.15亿元。
  2003年,全省市、县两级192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1200人。
  注:城镇就业人员按新统计口径计算。包括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就业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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