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三线企业税收政策问题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税[2001]6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1-5
实施时间: 2001-1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6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秦皇岛、廊坊、邯郸、石家庄、保定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三线企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具体退税程序,仍按照财政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与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申报审核审批办法》(财驻冀监字[1999]第4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7] 2006/1/1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 市财发[2003]29 2003/5/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云财税[2006]25 2006/3/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京国税发[2003] 2003/1/30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沪地税一[2000] 2000/4/30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 沪财法[2006]38 2006/6/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 闽国税函[2005] 2005/4/19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94号 2000/9/1
关于免税业务统一管理等7项进口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关税[2018]41 2018/10/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 京国税发[2006] 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