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2年度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发文文号: 湘经贸资源[2002]4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2-1-28
实施时间: 2002-1-28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湖南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2002年度第一批申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53家企业生产的61项产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定长城(湖南)水泥有限公司第51家企业生产的57项产品符合享受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现予公布,并由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认定证书(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见附件1)。经省认定委员会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认定证书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请持认定证书和有关材料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减免税申请。有关税务部门请按照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税操作程序予以办理减免税手续。
  二、未按《细则》规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未获认定证书的综合利用产品,税务部门不得受理或办理减免税手续。
  三、本批获得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2002年元月1日开始,到2003年12月31日止,部分产品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年限按认定证书和本通知附件1中注明要求执行。
  四、获得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请按《细则》规定,于每年2月底前向当地经委和省经贸委报告上年度资源综合利用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2),并请于2003年9月底前办理重新认定申报手续。
  五、各级经委、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企业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应暂停执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综合利用达不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应责令限期整改。上述情况应及时报告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由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组织复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
  附件(略):1.湖南省2002年通过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项目)年报表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 闽经贸环资[201 2012/12/17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 皖税函[2021]14 2021/5/2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 粤国税函[2009] 2009/9/1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 鄂国税函[2012] 2012/5/23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经信环资[201 2014/10/28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 2012/2/2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广东省资源综 粤国税函[2009] 2009/6/9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2 2022/1/27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 冀税提案字[202 2024/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资源综合利 沪国税流[2007] 2007/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