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企业财务法规 > 费用开支管理 > 业务招待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01年度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限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函[2001]4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0-17
实施时间: 2001-10-17
法规类型: 业务招待费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51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关于报送我行调剂使用宣传费、招待费计划的函》(建蒙函[2001]522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内国税所字[2000]75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行2001年度在完成营业收入134455万元的前提下,按照规定比例统一提取业务招待费134万元和业务宣传费269万元,分别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该限额。该行在年终决算时,如未完成营业收入计划,应相应核减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并按规定的比例,统一计算据实扣除。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01年度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审核表
相关附件:
附件: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2001年度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审核表.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 桂国税函[2002] 2002/4/8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西藏分行房改损失 藏国税函[2003] 2003/12/2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 粤国税函[2005] 2005/3/30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 深地税发[2009] 2008/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 粤国税函[2004] 2004/2/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个人实物黄 皖国税函[2006] 2006/6/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邮政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 鄂国税函[2002] 2002/3/8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 黑国税函[2002] 2002/4/4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所属分 赣国税函[2008] 2008/3/2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业务 津国税所[2000] 20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