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国资管理 > 地方国资 > 重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资[2009]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1-7
实施时间: 2009-1-7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58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应按《意见》要求,对本企业及其所属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并提出规范处理意见,于2009年3月1日前上报市国资委。
  二、子公司职工确需持有母公司股权的,应报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三、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投资受让所在企业或所在企业母公司国有产权的,应按渝府令第220号规定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受让取得。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金融企业,上市公司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职工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其股权应规范化,以部分或全体职工名义投资形成的集体股权和由国有企业代持等行为不得新发生。
  五、持有所在企业股权的职工,不得作为该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二○○九年一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 厦国资企[2007] 2007/7/19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 2016/1/10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 川办发[2018]10 2018/12/29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区国有企业房屋 温政办[2016]98 2016/11/1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 2014/11/20
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 鲁办发[2016]10 2016/3/16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渝财产业[2024] 2024/1/24
关于重新印发《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暂行规定》的通知 保监发[2000]49 2000/4/1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吉财资[2023]19 2023/2/2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监察厅浙江省审计厅浙江省国资委转发 浙财企[2012]83 201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