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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及加强手机短信定制服务推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44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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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满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所需的提醒服务,更好地服务纳税人,2009年底我局对短信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升级,建立了短信订阅服务平台。为提高短信平台的定制率,经研究决定对单位纳税人组织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核对及手机短信定制服务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核对
  该项工作主要由单位纳税人在网上操作完成。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纳税人登录厦门地税网站“办税办社保大厅”后,主界面会弹出提示窗口,提醒纳税人“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进行确认,并进行手机短信定制服务”。
  (二)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核对表》页面。
  1、对表中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如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点击“确认”按钮,表示已审核确认;如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点击“修改”按钮,并在“修改内容”一栏填写正确信息。如有失误操作的(例如要进行修改的却点成“确认”),可点击页面下方的“清空,重新确认”按钮,重新对各项内容进行确认修改。
  在列表中属“必录项”的项目(参阅附表),如原来登记内容为空的,须修改补充完整。
  2、逐项审核确认、修改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交并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如登记信息有修改变更的,系统会告知“该变更事项已提交税管员进行审核”。经税收管理员进行审核确认后,对征管系统中的税务登记信息予以更新。之后纳税人可通过网上“涉税申请-税务登记信息核对表”菜单项查看变更后的信息。
  凡成功提交信息核对表的,再次登录网上办税大厅首页时不会再弹出提示窗口。
  纳税人如今后有其他事项需变更的,可通过网上“涉税申请-税务登记变更(税管员审核)”提交办理。
  二、手机号码登记和短信服务定制
  该项工作主要由纳税人在网上操作完成。
  (一)手机号码登记和短信定制具体操作
  1、纳税人登陆厦门地税网站“办税办社保大厅”,点击菜单项“其他服务-短信定制服务”,进入“手机号码登记和短信定制”页面。
  2、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栏可自行修改和维护。对所填录的手机号码务必要核对准确。因录入的手机号码错误而产生的纠纷由纳税人自行负责。
  每个纳税户可登记接收税务短信提醒服务的手机号码最多为四个。小灵通用户号在登记时前面须加上0592,例如“05928888888”。

  3、联系人增加或减少。如需增加短信接收联系人的,点击“增加联系人”按钮,填写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保存即可;需减少短信接收联系人的,点击该号码操作栏的“删除”按钮,确认即可。
  4、短信定制。点击操作栏“短信定制”按钮,进入短信订阅服务内容列表,勾选需要定制的服务项目,保存即可。定制成功后,该手机号码会收到一条关于“税务短信服务定制成功”的短信提醒(为避免扰民,如操作时间超过当日20点的,该短信于次日8点发送)。
  不同的手机号码可分别定制勾选短信提醒服务项目。

  (二)手机号码变更或短信定制内容变更
  如接收短信人员发生变动,可在网上自由变更或注销所申请的号码。短信定制内容需要增删的,也可在网上重新勾选定制。
  (三)手机号码登记错误等问题的反馈渠道
  如因企业手机号码登记错误造成非单位相关人员却收到短信提醒的,可向地税征管科、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或12366咨询人员反映。经受理人员查询核实后,由企业税收管理员通知该企业及时纠错。
  (四)短信服务项目说明
  截至目前,短信服务项目共计40多项,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预警类短信提醒。根据我局征管系统预警指标体系对涉税事项进行评估后所形成预警信息,经税收管理员审核确认后,向纳税人发送预警类涉税短信提醒,如未申报提醒、表报报送提醒、扣缴不成功提醒、欠税提醒、发票超期未验旧提醒等共30多项预警类提醒。这类短信提醒项目默认的短信接收人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二是服务类短信提醒。由税务机关向订阅者发布税收信息或发送网上办税服务提醒,如涉税通知、政策/税法快递、每月申报期提醒、邮件接收提醒、网上审批事项处理结果提醒、个税批量申报处理结果提醒、社保批量增(减)员处理结果提醒等。这类短信提醒项目可自行根据需要进行定制。例如办理个税批量申报的人员可定制个税批量申报处理结果提醒,办理社保批量增减员业务的人员可定制社保批量增减员处理结果提醒。
  税务短信提醒服务为免费服务,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链接:手机号码登记与短信订阅操作方法http://www.xm-l-tax.gov.cn/xmds/smsintro/index.html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咨询或拨打12366了解详情。
  特此通知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二月五日
相关附件:
附件《税务登记基本信息核对表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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