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业务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修订现行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价[收]字[2001]33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1-9-7
实施时间: 2001-10-15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167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各有关单位:
  我市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自1996年试行至现在,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行为、保护委托方利益起到了积级作用,但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对《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以下简称《通知》)补充规定如下:
  1、外资委托的或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按国际贯例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2、放开《通知》中担任常年会计顾问(年度)、制定合同章程、编制可行性报告、设计会计制度、会计电算化设计、清理乱账、建立新账、财务会计税务咨询、代理申报纳税、中外文翻译的收费标准。
  3、基建预、决算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的收费标准,即,预算审计按工程预算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收费,工程决算审计按核减额的百分之五至十五或核增额的百分之三收费,收费最低不少于3000元。
  4、税务审计服务,仍执行现行中期审计的收费标准,即,现有资产总额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按现有资产总额千分之二收费、一千万元至一亿元(含一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一收费、一亿元至十亿元(含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八收费、十亿元至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一收费、五十亿元以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零八收费。
  5、年度审计、中期审计、离任审计、解散清盘审计、验证资本在现行收费标准上增加两档收费标准,即年度审计,现有资产总额十亿至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二收费、五十亿元以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一收费;中期审计、离任审计、解散清盘审计、验证资本,现有资产总额十亿到五十亿元(含五十亿元)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一收费、五十亿元以上按现有资产总额万分之零点零八收费。
  6、房地产评估收费仍执行我局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文件,其它评估执行京价(收)字[1993]第003号文件。
  7、取消《通知》中“计件收费标准表”注第2项“服务项目中规定的比例收费标准为最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本《通知》自10月15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九月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事中事后综 赣财会[2018]27 2018/8/3
关于认真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 财办会[2015]2号 2015/1/13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 苏会协[2020]57 2020/7/29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度报备工作 鄂财会发[2012] 2012/3/28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函[2007]9号 2007/3/1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 黔注协[2007]74 2007/11/6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参加2011年国家高 2011/10/12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工作的 2012/3/13
关于执行国家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业务政策过渡 中国银行间市场 2014/1/1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云会协[2011]81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