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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1]13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4
实施时间: 2001-1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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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770号)转发给你们。我省自2001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征收的不退库。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及时报告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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