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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卫生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甘肃省老年爱心救助卡”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卫生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4-4-2
实施时间: 2004-4-2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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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县(市区)卫生局、老龄办、人保财险公司、县级以上各医院、120急救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老年人进一步实行优待的规定》,省卫生厅、省老龄办、人保财险甘肃省分公司决定向全省老年人发放“甘肃省老年爱心救助卡”,这是在全省进一步扩大、拓展对老年人优待服务范围和内容的一个具体行动。人保财险公司承诺为每一位持卡老年人提供1万元保额以内的交通意外事故补偿金,(含120救护费用)。
  全省120和县级以上各医院对持有“老年爱心救助卡”的老年人在遭受意外交通事故时要做到:1、120救护车及时救送;2、各医院优先抢救;3、收存好被抢救的“老年爱心救助卡”,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保财险公司报案,(全省统一报案电话:95518)告知其持卡人姓名、卡号、收治时间、地点、病情,当地人保财险公司应及时介入保险赔付工作。
  “老年爱心救助卡”是关系老年人危难时刻抢救工作的大事,是党和政府关怀照顾老年人和全社会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望各地各单位一定要将本通知宣传到每一位医护人员,不得出现拒绝救送、拒绝救治的事件,把老年人进一步实行优待的好事办好。
  甘肃省卫生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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