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就业 > 劳动报酬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8-6-3
实施时间: 2008-6-3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3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公司:
  我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现发布如下:
  一、200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
  二、200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8%;
  三、2008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四、请各州、市尽快测算上报本地区的工资指导线方案。各地各部门应根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按照分级分类调控的原则,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引导其参照工资指导线进行平等协商,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指导作用。
  二○○八年六月三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21年河南省企业工 2021/11/2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吉林省2010年企业工 吉人社字[2010] 2010/6/23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14年企业工 晋人社厅发[201 2014/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21]13 2021/7/3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1年企业工 粤人社发[2011] 2011/10/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23]16 2023/9/28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山西省2006年企业工资指 晋劳社劳资[200 2006/5/1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企业联合会 京人社劳字[202 2022/11/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行业工 京人社劳字[202 2022/11/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浙江省2011年企业工 浙人社发[2011] 20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