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 价格鉴证师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200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办发[2001]42号
发文部门: 人事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1-6-19
实施时间: 2001-6-19
法规类型: 价格鉴证师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2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200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分数

试卷满分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74

140

法学基础知识

84

140

价格政策法规

84

14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84

14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54

100

  二、请各地在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按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将统计结果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6月3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做为发放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
  2001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报考科目

报考人数

调整前

调整后

合格人数

合格率 (%)

合格人数

合格率(%)

五科

 

 

 

 

 

四科

 

 

 

 

 

合计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 人社厅发[2016] 2016/12/1
关于200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 国人厅发[2005] 2005/11/15
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字[2015] 2015/6/18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范围的复函 发改办价格[200 0001/1/1
2011年价格鉴证师初次注册、再次注册和注册事项变更人员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1/9/20
关于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问题的通知 财综字[2000]27 2000/3/24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2014年价格鉴证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价认[2014]31 2014/2/25
关于办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注册的通知 计价格[2002]28 2002/12/17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2015年价格鉴证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价认[2015]30 2015/2/1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