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 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9]8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9-18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其他行业会计核算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85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制度的贯彻实施,以实施新制度为契机,推进工会会计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各区县财政局要与各区县总工会加强联系,紧密配合,明确分工,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切实安排好新制度的对外宣传与联合培训工作。各产业(局)工会要安排好相关人员参加市财政局、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培训。
  二、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实施新制度的前期准备。各级财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切实做好新制度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精心选择培训师资,挑选熟悉工会业务、对新制度有一定研究且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人员担任培训师资;要实行全覆盖式培训,将各级工会组织的出纳、会计和经审人员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培训完毕;要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做好新旧衔接,特别是要关注新旧衔接的账务处理和建立新账的情况;要及时实现会计核算软件的升级换代,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以实施新制度为契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财务会计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可组织工会负责人开展新制度培训,强化工会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工会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建设,对于规模较大的区县工会和行业工会,财政部门要推动实施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和收支审核,不断提高各级工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水平。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总工会
  二OO九年九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 深财会[2009]51 2009/6/24
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 财会[2009]10号 2009/7/10
关于认真做好工会参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的通知 总工发[2002]16 2002/6/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职工技协有偿技术服务 桂地税函[2001] 2001/1/1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 财会[2009]7号 2010/1/1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北京注协工会2013年度工 京会协[2013]52 2013/4/11
关于印发《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通知 总工发[2011]27 2011/4/11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青海省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由地方 青地税发[2008] 2008/3/4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 宁财[会]发[200 2009/8/6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关于颁发工会会员证的通知 云会协工[2011] 20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