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财政局于审核征缴200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0
实施时间: 2009-6-20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556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2008年度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从2009年7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及区市县级财政拨款单位审核期为7月1日至7月31日,扣缴期为8月1日至8月31日;各类企业单位审核期为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缴纳期为7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各类企业单位,须经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按照《辽宁省大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款通知单》要求,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三、市及区市县级财政拨款单位,须分别经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所在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代为扣缴。
  四、为落实国家、省及大连市在金融危机期间对企业的扶持政策,各单位在征缴期内缴纳保障金给予30%的减征优惠,逾期按全额征缴。对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可予缓缴。
  五、审核征缴详细情况可查询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网站。
  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ОО九年六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 沪财发[2023]6号 2023/8/14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审核征缴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11/7/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6]52 2016/12/2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审核征缴2011年 大残联发[2012] 2012/6/25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残疾人联合 2023/9/28
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 辽财税[2022]12 2022/6/24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 浙财社[2017]26 2017/5/2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 深残联发[2022] 2022/10/18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6部门单位 浙残联发[2021] 2021/7/21
内蒙古残疾人联合会内蒙古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地税机关征 内残联办字[200 2004/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