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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8]20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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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号)要求,我省对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绝大部分地区按时报送了年检资料;从各地年检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年检资料上报等方面来看,开展比较好的有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等地区。
  目前我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312家,应参加年检的事务所287家,其中:通过年检282家(有14家经过责令限期整改后年检基本合格),占参加年检的98.26%,未通过年检的5家;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2647人,通过年检2647人,没有参加年检31人;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总数5965人。
  二、基本评价与特点
  事务所的自查、各地行政监管部门核查和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事务所复查的情况表明,大部分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是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人数达到规定标准,发起人或合伙人以及出资人符合规定条件,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管理也较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规定。今年年检没有发现强制代理、以费抵税、税收执法权与税务代理行为混淆问题和注册税务师被税务局处罚的现象。同时,通过这次年检,我们还注意到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大部分事务所的内部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更新人事、财务管理、质量控制等内部制度。多数事务所的所长认识到事务所要长远发展,创立品牌,必须在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内部制度上下功夫。大多数事务所建立了员工考核和晋升、质量控制等制度。
  (二)事务所的业务不断拓宽
  年检统计数据显示,事务所规模有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注册税务师人数、从业人员人数和业务的增多。从目前全省300多家事务所的经营情况看,业务越来越广,客户越来越多,效益越来越好,共有114家事务所自报营业收入超100万元。大部分事务所都以所得税汇算清缴为本所的主要业务,税收筹划、税收咨询和代理业务比重不断增大。          
  (三)执业质量有所提高
  从检查情况看,事务所大多数按《税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两项准则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制定开展业务的相关规程和配套制度。在业务承接、代理协议的签订、人员委派、检查、监督、复核方面也履行一定的程序。事务所均签订业务约定书,制定业务台帐,实行3级复核制,即代理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公司主管业务经理3级复核制。工作底稿都编号、归档。
  (四)事务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明显好转
  大部分地区事务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了全国统一会计核算软件,与以往检查情况相比,事务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状况明显好转。大部分事务所及时缴纳会费。
  (五)事务所涉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年检抽查,当前我省事务所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117号)要求,我省对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开展了年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绝大部分地区按时报送了年检资料;从各地年检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以及年检资料上报等方面来看,开展比较好的有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等地区。
  目前我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312家,应参加年检的事务所287家,其中:通过年检282家(有14家经过责令限期整改后年检基本合格),占参加年检的98.26%,未通过年检的5家;参加年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 2647人,通过年检2647人,没有参加年检31人;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总数5965人。
  二、基本评价与特点
  事务所的自查、各地行政监管部门核查和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对事务所复查的情况表明,大部分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是符合条件的:注册税务师人数达到规定标准,发起人或合伙人以及出资人符合规定条件,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管理也较为规范,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会计核算符合规定。今年年检没有发现强制代理、以费抵税、税收执法权与税务代理行为混淆问题和注册税务师被税务局处罚的现象。同时,通过这次年检,我们还注意到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大部分事务所的内部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事务所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更新人事、财务管理、质量控制等内部制度。多数事务所的所长认识到事务所要长远发展,创立品牌,必须在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内部制度上下功夫。大多数事务所建立了员工考核和晋升、质量控制等制度。
  (二)事务所的业务不断拓宽
  年检统计数据显示,事务所规模有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注册税务师人数、从业人员人数和业务的增多。从目前全省300多家事务所的经营情况看,业务越来越广,客户越来越多,效益越来越好,共有114家事务所自报营业收入超100万元。大部分事务所都以所得税汇算清缴为本所的主要业务,税收筹划、税收咨询和代理业务比重不断增大。          
  (三)执业质量有所提高
  从检查情况看,事务所大多数按《税务代理业务操作规程》、两项准则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制定开展业务的相关规程和配套制度。在业务承接、代理协议的签订、人员委派、检查、监督、复核方面也履行一定的程序。事务所均签订业务约定书,制定业务台帐,实行3级复核制,即代理项目负责人、部门经理、公司主管业务经理3级复核制。工作底稿都编号、归档。
  (四)事务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明显好转
  大部分地区事务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使用了全国统一会计核算软件,与以往检查情况相比,事务所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状况明显好转。大部分事务所及时缴纳会费。
  (五)事务所涉税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这次年检抽查,当前我省事务所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执业资质方面
  检查发现有的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人数未达到规定标准,事务所仍有兼职挂名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存在利用他人证件登记注册事务所的现象,甚至有个别所还存在税务局在职干部在事务所注册的现象。
  (二)业务质量有待提高
  1.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未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及时更新并实施内部制度。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务质量管理制度、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等比较薄弱。
  2.从事务所的工作底稿来看,有的所明显工作量多,程序多。有的所则是对有关科目只是抄抄明细帐,即予以确认余额。有的所在审查目标方面不够明确,审查程序上不够规范严密,审查重点不够突出、审查步骤不够恰当。有的所虽有制定审计计划,但是在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结论正确方面还需提高。有的所底稿上没有详细列出检查的内容、科目的名称、数据以及检查的结论,底稿所托附的依据没有附上,出具的鉴证报告列举的事实说明不够简明,有的报告甚至没有负责人签名。
  (三)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方面。部分事务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缺少原始凭证、费用归类不合理等现象,有些事务所存在少缴或不缴纳会费和少交税的现象。
  四、对年检结果的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在10月底前,对我省年检合格的全部税务师事务所(见附件)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
  附件:
  1.广东省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2.广东省2007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表现在:
  (一)执业资质方面
  检查发现有的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人数未达到规定标准,事务所仍有兼职挂名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存在利用他人证件登记注册事务所的现象,甚至有个别所还存在税务局在职干部在事务所注册的现象。
  (二)业务质量有待提高
  1.有的税务师事务所未根据自身发展的情况及时更新并实施内部制度。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上,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务质量管理制度、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等比较薄弱。
  2.从事务所的工作底稿来看,有的所明显工作量多,程序多。有的所则是对有关科目只是抄抄明细帐,即予以确认余额。有的所在审查目标方面不够明确,审查程序上不够规范严密,审查重点不够突出、审查步骤不够恰当。有的所虽有制定审计计划,但是在内容完整、索引清晰、结论正确方面还需提高。有的所底稿上没有详细列出检查的内容、科目的名称、数据以及检查的结论,底稿所托附的依据没有附上,出具的鉴证报告列举的事实说明不够简明,有的报告甚至没有负责人签名。
  (三)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方面。部分事务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缺少原始凭证、费用归类不合理等现象,有些事务所存在少缴或不缴纳会费和少交税的现象。
  四、对年检结果的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在10月底前,对我省年检合格的全部税务师事务所(见附件)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
  附件:
  1.广东省2007年度年检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2.广东省2007年度年检不合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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